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。宣统三年的一个深夜,县城里的旧衙门。一个犯人从栅栏门里被提出来,带到大堂上。堂上坐着一个满头剃得精光的老头子,堂下站着一排人,长衫的,短衫的。犯人一进来,两个膝盖一软,自己就跪下去了。
长衫人物喝住他:「站着说!不要跪!」他似乎听懂了,却总觉得站不住,身不由己地蹲了下去,终于还是跪了。长衫人物鄙夷地丢下三个字:奴隶性。请记住这三个字。今天这个故事,从头到尾,都在给这三个字作注解。
到了第二次过堂,案上多了一张纸,一支笔送到他面前——要他画押。麻烦来了:这个人一辈子没有握过笔,一个字也不识。长衫人物倒也通融,说:那就画一个圆圈罢。
你注意接下来这个细节,我认为它是中国现代文学里最惊心的细节之一。这个人伏在地上,使尽了平生的力气,去画那个圆圈。可是那支笔不但很沉,而且不听话:圆圈眼看将要合缝,却向外一耸——画成了一个瓜子的模样。
我要提醒你,他画的不是一张普通的字据,那是他的死刑判决。几天之后,他将被穿上写着黑字的白背心,两手反绑,抬上没篷的车,游街示众,然后枪毙。可是此时此刻,这个人心里翻腾的,不是冤枉,不是恐惧,甚至不是「我为什么会死」——是羞愧。他羞愧的是,自己的圆圈画得不圆。
更绝的还在后头。懊恼了一阵,他忽然释然了,心想:孙子才画得很圆的圆圈呢。这么一想,输的又成了别人,赢的还是自己。于是,枪毙前夜,他睡着了。
你可能会笑,我第一次读到这里也笑了。但笑完之后,后背有点凉:一个人得有什么样的心理构造,才能在死刑判决书上,只操心圆圈画得圆不圆?这个问题,就是整本书的入口。
这个人,叫阿Q。这本书,叫《阿Q正传》,鲁迅写的。一九二一年年底,它开始在北京的报纸上连载。要知道,那时用白话写小说才刚刚几年,鲁迅偏挑一个连姓名都没有的雇农来作「传」——这本身,就是对几千年帝王将相文学的一次冒犯。一百多年过去,它大概仍是中文世界里被引用最多的一部中篇小说。「阿Q」这两个字早已越出文学,长进了我们的日常语言——你一定听过「精神胜利法」,这个词,就是从这本书里长出来的。
接下来的半个小时,我就给你讲这个把圆圈画成瓜子的人的一生。开讲之前,我先把我的判断放在桌面上:鲁迅写的不是某一个流浪汉的传记,他写的是一面镜子。阿Q身上那一整套本领——打不过,就在心里赢回来;受了辱,就找一个更弱的人出气;时局一变,就幻想自己马上要阔了——这套本领,并没有随着阿Q被枪毙而失传。它活得好好的:活在职场里,活在网络上,偶尔,也活在你我心里。
所以这不是一个听热闹的故事。这是一张X光片,照的是我们自己。那么,这个连死刑判决都能睡得着的人,到底是谁?说来难堪——他连自己姓什么,都不配知道。这话怎么讲?我们从一个嘴巴说起。
我们中国人给人作传,是有一套老规矩的:皇帝用本纪,大官入列传,名士写自传,此外还有内传、外传、别传、家传、小传……名目本身就是身份。鲁迅说,他想给阿Q作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,可才一下笔,就在这套规矩上撞了墙——这些名目,阿Q一种也配不上。
挑来挑去都不合用,最后,他只好从说书人「闲话休题言归正传」的套话里,捡出「正传」两个字来当书名。你听,《阿Q正传》这个名字,本身就是一个玩笑——一个郑重其事的玩笑:主角够不上任何一种传,只配用一句闲话的下半截。
名目还只是第一难,第二难才要命:姓。这就说到那个嘴巴了。赵太爷的儿子进秀才那一天,锣声铛铛地报到村里,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,他手舞足蹈,说这事他也有光彩,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是本家,细细排起来,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。旁边听着的人,居然一时肃然起敬。
第二天,地保就把阿Q叫到了赵府。赵太爷一见他,满脸溅朱,喝道:「你怎么会姓赵!——你那里配姓赵!」阿Q不开口,想往后退。赵太爷抢进几步,跳过去,给了他一个嘴巴。
注意阿Q的反应。他并不抗辩自己确凿姓赵,只用手摸着左颊,跟着地保退了出去。到了门外,又被地保训斥一番,末了——你听好——他还谢了地保二百文酒钱。被打的人赔钱,打人的人连道理都不必讲,而且此后,未庄再没有人敢提起他的氏族。一个嘴巴下去,一个姓就这么被没收了。
名字也一样靠不住。他活着的时候,人人叫他阿Quei,可这两个音写成「阿桂」还是「阿贵」?没有佐证。鲁迅去请教赵太爷的儿子茂才先生,这样博雅的人竟也茫然,还反过来怪陈独秀办《新青年》提倡洋字,弄得国粹沦亡,无从查考。又托同乡去翻阿Q犯事的案卷,等了八个月才有回信:案卷里并没有与阿Quei声音相近的人。没办法,只好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作阿Quei,略作阿Q——你发现没有,连这个流传了一百年的名字,都只是一个将就。
籍贯呢?他多住在未庄,却又常常睡在别处,不能算未庄人。鲁迅还不忘补一刀:倘若他真姓赵,倒可以照郡望的老例,写一句「陇西天水人也」,可惜这姓是靠不住的。算来算去,全篇只有一个「阿」字千真万确。一个人活了一世,可考的,只剩一个「阿」字。
这就是全书第一章,鲁迅管它叫「序」。表面看是文人自嘲,你把它倒过来读,就读出狠劲了:中国几千年的史书,写满了帝王将相的姓、名、字、号、郡望、谥法,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阿Q们,连一个姓都留不下来。赵太爷那个嘴巴,打掉的不只是一个姓,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登记在册的资格。所以「阿Q」根本不是名字,它是个代号——所有无名者共用的代号。
可奇怪的是,这样一个被没收了姓名的人,活得并不痛苦——至少他自己觉得不痛苦。因为他身上带着一件祖传的法宝,一件我们每个人多少都私藏了一点的法宝。下一节,我把它拆开给你看。
拆法宝之前,先交个底细。阿Q没有家,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;也没有固定职业,只给人家做短工:割麦便割麦,舂米便舂米,撑船便撑船。有个老头子夸过他一句「阿Q真能做!」,这话是真心还是讥笑,到今天也没人说得清,阿Q自己倒很喜欢。
按说这样的处境,该是全村最谦卑的人了吧?恰恰相反。阿Q自尊得很,全未庄的居民,他统统不放在眼里,连最有脸面的赵太爷、钱太爷,他也不表示格外的崇奉。他的第一条心法是往回看:「我们先前——比你阔的多啦!你算是什么东西!」要是过去也没什么可比,他就往前看:「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!」请注意一个细节:他连老婆都没有,哪来的儿子?一个人在时间轴的两头都给自己安排好了胜利,唯独跳过了脚下这个叫「现在」的地方。
进过几回城,他更自负了,可又鄙薄城里人:三尺长三寸宽的木板凳,未庄叫「长凳」,城里人叫「条凳」——错的,可笑;油煎大头鱼,未庄加半寸长的葱叶,城里竟加切细的葱丝——也错的,可笑。你看这套逻辑的妙处:评判标准永远攥在他自己手里,横竖他都赢。
可现实不配合。他头皮上有几处癞疮疤,于是讳说「癞」字,后来推而广之,连「光」「亮」,甚至「灯」「烛」都讳。有人犯讳,他便骂,便打;可他总是吃亏的时候多,渐渐只好改成怒目主义,拿眼睛瞪。闲人们偏不肯放过,照样撩他,撩到后来就动手,揪住他黄辫子,把他的头往墙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。
好,精神胜利法的经典一幕来了。闲人心满意足地得胜走了。阿Q在原地站了一刻,心里想:「我总算被儿子打了,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……」于是他也心满意足,仿佛得胜地走了。你品一品这个动作:打不过,没关系,在心里把对手降一辈——挨打,就成了受长辈的气,天下哪有儿子打老子还算输的道理?
未庄的闲人后来几乎全识破了这套把戏。再揪辫子的时候,先把退路堵死:这不是儿子打老子,是人打畜生,来,自己说!阿Q两只手捏住自己的辫根,歪着头讨价还价:「打虫豸,好不好?我是虫豸——还不放么?」结果照样被碰了五六个响头。这回总该认输了吧?不到十秒钟,他又赢了: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。去掉「自轻自贱」,剩下的不就是「第一个」么?状元不也是「第一个」么?
你以为这就到底了?还有终极形态。赛神的晚上,他去押牌宝,「青龙四百!」「天门两块!」,难得手气极好,铜钱变成角洋,角洋变成大洋,大洋又叠成了堆。可就在这时,一场不知道谁和谁打起来的架莫名爆发,赌摊散了,人跑光了,他那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钱,没了。赶赛会的赌摊多半不是本村人,连个讨说法的根柢都没有。
这一回,他真的感到失败的苦痛了——整个第二章,鲁迅只在这里给了他一次真实的痛感。可你猜他怎么自救?他擎起右手,用力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,热刺刺的有些痛。打完之后,他心平气和起来:仿佛打的是自己,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。不多久,他心满意足,得胜地躺下,睡着了。
讲到这儿,请别把阿Q当笑话存档。这套法宝的每一个招式,你我都见过,甚至用过:比不过现在,就比从前,比将来;斗不过对方,就在心里给他降级;连惨都要争一个「第一惨」,好歹是个第一。精神胜利法的本质,是单方面修改比赛结果——它高效、廉价、随身携带,而它的代价只有一个:用了它,你就永远不必,也永远不会,去动一动真实的世界。
不过,这件法宝还有一个不太体面的隐藏条款:光在心里赢是不够的,咽不下去的那口气,总得找个地方排出去——最好是排给一个比你更弱的人。下一节,我带你看看这条屈辱的下水道,是怎么一级一级往下流的。
这条下水道怎么流,先从那个嘴巴的后续说起——很出人意料:挨了赵太爷的打、赔了地保二百文酒钱之后,阿Q非但没有栽面子,反而出了名,并且得意了许多年。为什么?未庄有个通例:阿七打阿八,李四打张三,这类事从来上不了口碑;必须和赵太爷这样的名人挂上钩,打人的和被打的才一起被人传说。既然打他的是赵太爷——而赵太爷是不会错的——那么挨打的阿Q,也就跟着沾了光。你看,在这套价值观里,连屈辱都按出身分档次。
但等级这东西,最怕从下面被捅破。有一年春天,阿Q在墙根的日光下,看见王胡赤着膊捉虱子。王胡,又癞又胡,往日只有被阿Q奚落的份。阿Q在他旁边坐下,也脱下破夹袄来比着捉——结果丢人了:许多工夫只捉到三四个,放进嘴里狠命一咬,声音还不及王胡的毕毕剥剥响。
癞疮疤一块块通红。他把衣服摔在地上,骂了句「这毛虫!」,抢进去就是一拳。没想到王胡站起来,一把抓住他,扭住辫子,照老规矩把他的头往墙上一连碰了五下,再用力一推,跌出六尺多远。阿Q喊「君子动口不动手!」,王胡似乎不是君子,并不理会。这在阿Q的记忆里,是生平第一件屈辱:向来只配被他奚落的王胡,居然动手打了他。
他想不通,只好疑心到时局头上:市面上都说,皇帝已经停了考,不要秀才和举人了,想必赵家减了威风,人家这才连他也小觑起来。正无可适从,迎面又走来一个他更看不上的人——钱太爷的大儿子。此人进过洋学堂,又到过东洋,半年后回到家里,腿直了,辫子也没了;他的母亲为此大哭了十几场,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。阿Q给他起的诨名,叫「假洋鬼子」,也叫「里通外国的人」。
这天阿Q正一肚子气没处发,见了他,忍不住轻轻骂出了声:「秃儿。驴……」话音未落,假洋鬼子手里那根黄漆棍子——阿Q管它叫哭丧棒——已经拍拍地打到头上来了。阿Q急忙指着近旁的一个孩子分辩:「我说他!」没用,照打。生平第二件屈辱,紧跟着第一件,同一天到账。
要紧关头,祖传的宝贝出场了:忘却。不知怎么一来,这件宝贝发生了效力,走到酒店门口的时候,他已经有些高兴了。而命运偏偏就在这时,给他送来了全未庄他唯一打得过的人:静修庵的小尼姑,迎面走来。
阿Q迎上去,大声吐一口唾沫;走近了,突然伸出手,摩着伊新剃的头皮;酒店里的人大笑起来,他更得意,又扭住伊的面颊,用力一拧,才放手。小尼姑满脸通红,带着哭骂了一句:「这断子绝孙的阿Q!」鲁迅在这里落下全书最刻毒的一笔——阿Q十分得意的笑,酒店里的人,九分得意的笑。
请你停在这个「九分」上。看客们没有动手,只比动手的少了一分得意,其余九分,照单全收。这场欺凌其实是一桩合伙生意:阿Q出手,众人出笑声,收益按股分成。至此你看清了未庄的屈辱水路:赵太爷打阿Q,王胡打阿Q,假洋鬼子打阿Q——阿Q一拳都还不了,转过身,把一整天的晦气,全数排给了一个无冤无仇的小尼姑。这一天他反而觉得轻松,比平日挨了打还轻松,飘飘然的,似乎要飞去了。
可是谁也没有料到,小尼姑那句带哭的咒骂——「断子绝孙」——像一颗火星,落进了阿Q心里某个干燥的角落。这个将到而立之年的光棍,忽然发现自己缺一样东西:女人。下一节你会看到,就是这一个念头,把他的饭碗、棉被,连同他在未庄的立足之地,一并烧了个干净。
调戏小尼姑「得胜」的当晚,阿Q躺在土谷祠里,破天荒睡不着:大拇指和第二指仿佛比平常滑腻些,耳边绕着那句「断子绝孙的阿Q」。他想:女人,女人!……
要知道,这个将到而立之年的光棍,平生严守「男女之大防」。他唯一的越轨,不过是五六年前在戏台下的人丛里拧过一个女人的大腿——还隔着一层裤,所以不曾飘飘然。而小尼姑的脸皮,是直接摸上去的。这一摸,防线塌了。
隔几天,他在赵太爷家舂了一天米,晚饭后坐在厨房吸旱烟。赵府的定例,晚饭后不准掌灯,只有两条例外:赵太爷未进秀才时,准点灯读文章;阿Q来做短工时,准点灯舂米。所以这一晚,厨房里有灯。吴妈——赵府唯一的女仆,一个小孤孀——坐在长凳上和他闲谈:太太两天没有吃饭了,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……少奶奶八月里要生孩子了……
「女人……」阿Q想。忽然,他放下烟管,站起来,抢上去,对着吴妈直挺挺地跪下了:「我和你困觉,我和你困觉!」
一刹时,非常寂然。随后吴妈发起抖来,大叫着往外跑,且跑且嚷,到后来带着哭。阿Q对着墙壁跪着发楞。接着,秀才提着大竹杠冲了进来,一杠劈下,正打在他的指节上,还用未庄人从来不用的官话骂:「忘八蛋!」
荒诞的是,挨了打的阿Q反觉一无挂碍,仿佛一件事就此结束,坦然去舂米了。舂完听得外面热闹,循声寻到内院——吴妈正在哭,太太、邹七嫂们围着劝,生怕她寻短见。他还想凑近打听,忽见赵太爷捏着大竹杠直奔过来,这才醒悟热闹和自己有点相干,转身逃回土谷祠。
当夜,地保上门教训一顿,索要加倍的酒钱四百文;阿Q拿不出现钱,用毡帽作抵,还被订下五个条件,你听听这份账单:一,赔一对一斤重的红烛、一封香,去赵府赔罪;二,赵府请道士祓除缢鬼,费用由阿Q承担;三,从此不准踏进赵府的门槛;四,吴妈日后倘有不测,惟阿Q是问;五,阿Q不准再去索取工钱和布衫。为了履约,他把棉被质了二千大钱;赔罪完毕,剩下的几文全喝了酒。
最妙的是后账。那对红烛和那封香,赵府并不烧,留着给太太拜佛用;那件讨不回的破布衫,大半做了少奶奶八月里孩子的衬尿布,小半做了吴妈的鞋底。一场「恋爱的悲剧」,谁亏谁赚,一目了然:阿Q赔光了工钱、布衫、毡帽、棉被;赵府白得了香烛,连尿布和鞋底的料都有了。所谓卫道,细看下去,是一门生意。
但真正的惩罚,这时才刚开始。从此,未庄的女人见了阿Q就躲进门里,将近五十岁的邹七嫂,连她十一岁的女儿都叫了进去。接着是三件古怪的事:酒店不肯赊欠了;管土谷祠的老头子似乎在撵他走;而且许多日,没有人来叫他做短工。饭碗,无声无息地没了。他去老主顾家探问(赵府自然不许踏),人家却像回复乞丐一样冲他摇手。后来才打听明白:人家有事,都去叫小D了。
小D,一个又瘦又乏的穷小子,在阿Q的排位里,还在王胡之下。夺他饭碗的,居然是他!两人在钱府照壁前上演了一场「龙虎斗」:四只手拔着两颗头,都弯着腰,在钱家的粉墙上映出一道蓝色的虹形,相持约半点钟,不分胜败。把这幅画记住:两个饿着肚子的人,为一口别人赏的饭,打得头发里冒烟——而上面的人,连出场都不必。
此后依然没有人叫他。棉被、毡帽、布衫早已没有,棉袄也卖掉了,身上只剩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和一件卖不出钱的破夹袄。天气明明有了夏意,阿Q却觉得寒冷——第一,倒是肚子饿。他饿到翻进静修庵的菜园,拔了四个萝卜;被老尼姑撞见,还嘴硬:「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?」随后被一条肥大的黑狗追咬,幸亏落下的一个萝卜吓停了狗,他才连人带萝卜滚出墙外。三个萝卜吃完,他打定了主意:进城去。
未庄从此少了一个阿Q,没有人惦记。再见到他,是刚过中秋的一个傍晚——新夹袄,满把的银钱,阔绰得让全未庄不敢认。这个饿着肚子滚出去的人,怎么忽然发了?下一节,一场势利眼的现形记。
刚过这年中秋,天色将黑,阿Q睡眼矇眬地出现在酒店门前。他走近柜台,从腰间伸出手来,满把是银的和铜的,往柜上一扔:「现钱!打酒来!」穿的是新夹袄,腰里挂一个大搭连,沉甸甸的。堂倌、掌柜、酒客、路人,一齐对他显出一种古怪的神情——鲁迅给这神情起了个精确的名字:疑而且敬。
第二天,全未庄都在传阿Q的中兴史。他自己的说法是:在城里,他在举人老爷家帮忙。这位老爷本姓白,可因为全城只有他一个举人,大家几乎以为他的姓名就叫「举人老爷」。在这样的人家帮忙,光这一句就够撑起半个身价了。可阿Q还要补一句:老爷太「妈妈的」了,他不高兴,不干了。你看这口气——阔,还是他先不要的。
他还带回了见过世面的谈资,而且照例两头下嘴:城里人把长凳叫条凳,可笑;煎鱼用切细的葱丝,可笑;连女人走路,扭得也不很好。但转脸他又要未庄人服气:城里连十几岁的小乌龟子都会叉「麻酱」,你们乡下人打的算什么牌?佩服城里时,踩一脚未庄;鄙薄城里时,又拿未庄垫背——两副标准轮着用,横竖高人一等。
他最叫座的节目,是讲杀革命党。「咳,好看。杀革命党。唉,好看好看……」讲到兴头上,唾沫飞在正对面赵司晨的脸上;讲到高潮处,他忽然扬起右手,照着伸长脖子听得出神的王胡,后项窝直劈下去:「嚓!」王胡吓得瘟头瘟脑许多日,从此不敢走近他。那一阵子,阿Q在未庄人眼里的地位,几乎和赵太爷差不多了。请记住这个讲杀头讲得眉飞色舞的人——记住他此刻的得意,后面你会用到。
女人们也来了。邹七嫂花九角钱买下他一条蓝绸裙;赵白眼的母亲,用三百大钱、还打了九二折的串价,买了一件七成新的大红洋纱衫。就是这些一个多月前见了他就躲进门里的女人,如今眼巴巴地追着他买东西。消息层层上报,一直传到赵太太耳朵里——她正想要一件价廉物美的皮背心。
于是赵府破例了。还记得赵府晚饭后不点灯的定例,和它仅有的两条例外吗——太爷读文章,阿Q舂米。这一晚,为了看阿Q的旧货,赵府点起了油灯:第三种例外,为收赃而设。可惜灯油白费了:阿Q懒洋洋地进来,说东西「都完了」,只剩一张门幕。赵太爷失望之余仍不死心,嘱他以后有东西先送来,秀才在一旁帮腔:「价钱决不会比别家出得少!」事后秀才提议把这危险人物驱逐出境,赵太爷驳回了,理由是一句庭训:老鹰不吃窝下食——翻译过来:贼不偷自家门口,留着,还能收货。
可是风向说变就变。第二天,邹七嫂就把那条蓝裙拿去染了皂,又四处传扬阿Q的可疑之点;地保寻上门,取走了那张门幕,还要议定每个月的孝敬钱。未庄人对阿Q的态度,从「疑而且敬」,一夜之间改成了四个字:敬而远之。
真相最后由阿Q自己揭晓——他向闲人们傲然自供:他不能上墙,不能进洞,只配站在门外接东西;有一夜,他刚接了一个包,里面忽然大嚷起来,他拔腿就跑,连夜爬出城,逃回未庄——从此不敢再去做。鲁迅替未庄人叹了一句:「谁料他不过是一个不敢再偸的偸儿呢?」斯亦不足畏也矣。
把这一个月复盘一遍,你会看到一条完整的抛物线:满把现钱时,疑而且敬;谈资最盛时,地位几与赵太爷差不多;风声一紧,敬而远之。阿Q这个人,从头到尾没变,变的只是他的钱包和他的行情。未庄的「敬」,从来就不是给人的,是给钱和势的——来路都不必问,赃物照买,折扣照打;直到确认这人身上再榨不出油水,才弃之如敝屣,顺手还要收一笔孝敬钱。
阿Q的中兴,两个月不到,就这样跌回了末路。可他自己还没来得及盘算下一步,时代先动手了。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,三更四点,一只大乌篷船,趁着漆黑的夜色,悄悄泊到了赵府的河埠头。船上装的不是货——是消息:革命党,要进城了。
那只乌篷船,是举人老爷的。第二天不到正午,全村人心摇动:革命党要进城了,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吓得下乡来逃难,还凭一封长信和赵家排了「转折亲」,箱子塞进赵太太的床底。谣言里的革命党,个个白盔白甲。阿Q对革命本来的态度,是深恶而痛绝之——造反,不就是跟他为难么?可这回,连举人老爷都怕成这样,他的心思立刻转了:「革这伙妈妈的命,太可恶!太可恨!……便是我,也要投降革命党了。」注意他的用词——投降。
午间,两碗空肚酒下去,他飘飘然地满街走,放声大喊:「造反了!造反了!」未庄人全用从没见过的可怜眼光看他,他舒服得如六月里喝了雪水。更受用的还在后头:赵太爷迎面走来,怯怯地低声叫了他一句——「老Q」。赵白眼惴惴地喊他「Q哥」,想探革命党的口风,回家便把刚买的搭连藏进箱底。一辈子被喝来骂去的人,头一回听见了敬称。
连管土谷祠的老头子也意外地和气,请他喝茶;阿Q向他要了两个饼、一支点过的四两烛。这晚,红焰焰的烛光里,土谷祠迎来史上最盛大的一场幻想:白盔白甲的革命党拿着板刀、钢鞭、炸弹、洋炮走过,喊一声——「阿Q!同去同去!」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。东西么,秀才娘子的宁式床,先搬到土谷祠来。女人,随他挑。他的纲领一句话:「我要什么就要什么,我欢喜谁就是谁。」
把这句话放大看——这就是阿Q的全部革命理想:里面没有一寸新世界,只有旧世界的座位表。他不想掀翻桌子,只想换个座位,坐到赵太爷的位子上去。革命,于他是精神胜利法的武装升级:从前只能在心里赢,现在可以真的赢了。可惜,幻想还没停当,他就打起了鼾。
第二天醒来,样样照旧。他踱到静修庵去「革命」,老尼姑开门,两眼通红:「你不知道,他们已经来革过了!」谁?赵秀才和素不相能的假洋鬼子,当天早上就「咸与维新」结成同志,抢先砸了庵里「皇帝万岁万万岁」的龙牌,给了老尼姑不少棍子和栗凿;顺手,观音座前一个宣德香炉也不见了。阿Q颇悔自己睡着,又深怪他们:怎么不来招呼我?「难道他们还没有知道我已经投降了革命党么?」
城里的革命也露出了成色: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,不过改了个称呼;带兵的,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。革命落到未庄,最后浓缩成一门手艺——盘辫子。茂才公最先,赵司晨、赵白眼跟上,阿Q也用一支竹筷把辫子盘上头顶,上街却没人理会。最气人的是,小D也用竹筷盘了辫子——他也配?
真正的门票在别处。赵秀才写了封「黄伞格」的信,托假洋鬼子带进城,引介进自由党;四块洋钱,换回一块银桃子挂上大襟。未庄人肃然起敬:这是柿油党的顶子,抵得一个翰林!赵太爷因此骤然大阔。你看明白了吗?革命闹了一场,收进口袋的还是赵家——把「自由党」听成「柿油党」的未庄,连革命的名字都没摸清,权势已经悄悄完成了过户。
阿Q也悟了:要革命,第一着得去结识革命党。他生平只知道两个:城里那个早已杀掉,眼下只剩假洋鬼子。他怯怯地躄进钱府,假洋鬼子正站在院中,一身乌黑洋衣,披散着辫子,像个刘海仙,向赵白眼们吹嘘「洪哥」再三再四请他上湖北。阿Q候到缝隙,鼓足十二分勇气开口:「我要投……」——话没说完,哭丧棒已经扬起来了:「滚出去!」他一口气快跑六十多步。
这一棒,打掉的不只是面子。鲁迅写得很重:他所有的抱负、志向、希望、前程,全被一笔勾销了。当天夜里,赵家遭了抢。小D跑来报信,阿Q躲在路角看:白盔白甲的人把箱子、器具、秀才娘子的宁式床络绎抬出——他看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两只脚却没有动。回到漆黑的土谷祠,他越想越气,终于毒毒地点着头:「不准我造反,只准你造反?」他发狠,要进城去告一状:告倒假洋鬼子,满门抄斩。
那张状纸,他终究没有去告。四天之后的深夜,抓他的人先到了——土谷祠外,一挺机关枪,正对准了祠门。
故事绕回开场的那个深夜。围住土谷祠的,是一队兵、一队团丁、一队警察和五个侦探,机关枪架好,对准祠门。里面的「重犯」睡得死死的,谁也不敢先进——直到把总恼了,悬出二十千的赏,才有两个团丁冒险翻墙,里应外合,把阿Q从鼾声里擒了出来。直到被拖到机关枪旁,他才有些清醒。于是有了后来的下跪,有了那个画成瓜子模样的圆圈。
他的死,是两个老爷呕气呕出来的。举人老爷主张先追赃——他寄存在赵家的箱子被抢了。把总不答应,他要示众立威,原话是:「我做革命党还不上二十天,抢案就是十几件,全不破案,我的面子在那里?」举人老爷以辞职相胁——当然,终究没有辞。一条人命,就在这一夜的置气里定了盘。请注意这个把总的身份:革命党。革命之前,衙门杀革命党给看客看;革命之后,革命党杀阿Q给看客看。台上换了人,戏码没换。
第三次过堂之后,阿Q被穿上一件洋布的白背心,写着些黑字;两手反缚,抬上没篷的车,游街,示众。他省悟了:这是绕到法场去的路,这是去杀头。
人丛里,他认出了一个人:吴妈。伊已经进城做工了。阿Q忽然羞愧自己没志气:这样的大场面,竟没有唱几句戏。可两手反绑着,架势摆不开,最后只从喉咙里挤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:「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……」人丛里随即爆出一阵豺狼嗥叫般的喝采。而吴妈呢?似乎并没有看见他,只出神地看着兵们背上的洋炮。
然后,是全书最冷的一段。阿Q看着那些喝采的人,看着那些眼睛:又钝,又锋利。他想起四年前在山脚下遇见的那只饿狼——狼的眼睛凶,可不过想吃他的肉;而眼前这些眼睛,似乎连成一气,已经在那里,咬他的灵魂。他想喊救命,终于没有喊出来。他早已两眼发黑。阿Q被枪毙了。
请留意,精神胜利法直到最后一刻还在营业:拉去杀头,他想,人生天地间,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。这件祖传的法宝,替他翻译了一辈子的失败——翻译得了嘴巴,翻译得了饥饿,翻译得了哭丧棒,唯独翻译不了子弹。它能让人死得安详,却从来没打算让人活得像人。
事后各家结算,没有一滴眼泪是为阿Q流的。举人老爷没追到赃,全家号咷;赵府更惨,秀才进城报官,辫子反被革命党剪了,又赔出二十千的赏钱,也全家号咷。至于舆论——未庄人一致说阿Q坏,理由很干脆:被枪毙,便是他坏的证据;不坏,又何至于被枪毙呢?城里的舆论倒是不佳,但不满之处你听了会冷:枪毙,没有杀头好看;而且游了这么久的街,竟没唱一句戏——他们白跟一趟。
现在,你可以把整本书折起来,看它的两面了。一面是阿Q:被没收了姓名,被盘剥了衣被,被挡在革命门外,却靠精神胜利法,把一生的屈辱逐条翻译成凯旋,直到刑场上还在翻译。另一面,是围观的所有人:未庄酒店里九分得意的笑,城里嫌枪毙不好看的叹息。这两面互相喂养:社会越是把人逼到只能在幻觉里赢,就越需要示众来解闷;看客越多,新的阿Q学得就越快。鲁迅这一枪,打的是两个东西——自欺的个人,和吃人的围观。所谓国民性,就是这两样合起来的名字。
这三十分钟,你听到的只是这本两万多字小书的骨架,鲁迅的血肉全在字缝里。若要读原文,我给你指三处:第二、三章「优胜记略」,精神胜利法的原典,每一句都是刻薄与悲悯的双层写法;第九章「大团圆」,中国文学里最冷的结尾,画圆圈、游街、那半句「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……」,任何转述都会漏掉它的寒意,必须亲眼去读;还有第一章那篇「序」,立传四难,是鲁迅反讽笔法的钥匙——拿到它,全书的语调你就都懂了。
一百多年了。阿Q死了,没有留下姓名。可是每当我们打不过,就在心里悄悄改分数;受了气,转身去找更软的柿子;看热闹的时候,嫌场面还不够精彩——土谷祠的方向,就又有鼾声响起来。愿你读完这本书,下一次,能在人丛里认出他;也愿你有勇气,在镜子里认出他。